-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 公告,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国内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事项,请问应该是外贸企业收汇还是生产企业收汇?外汇监测系统会监督谁收汇?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5号 公告,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国内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事项,请问应该是外贸企业收汇还是生产企业收汇?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文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员工7月份之后拿来报销的发票,开票日期是5月份的,上面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是否可以?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发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票样,7月1日以后取得这样一张卷票是否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 老师您好,请问对外承包出口设备(当时未收汇、未退税)回国怎么办理未退税证明?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有哪些流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条第三项说办理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要提供“2.出口发票(外贸企业不需提供)”,请问这里的出口发票指的是什么发票呢?国内购买时的增值税发票还是报关用发票箱单的这个发票?谢谢!
- 公告:生产企业与境外单位或个人已经签订出口合同,并约定货物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至境外单位或个人,货款由境外单位或个人支付给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请问:外贸公司与外商还要签合同吗?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九、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收汇情况存在非进口商付汇等疑点的,对该笔收汇对应的出口货物暂不办理出口退(免)税。请问:进口商与收货人为不同人,税务机关接受收货人付款还是进口商付款?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出口退税申报期限为的关出口之日起至次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载止之日。请问1、电子口岸报送数据期限与出口退税申报限一致吗?在报送期限内月份要统一吗?2、4月出口货物,9月电子口岸报送数据,次年1月收齐单证申报出口退税可以吗?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24号要求,出口企业需在申报出口退税15日内,填写备案单证目录,单证包括3条。第1条: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我司为生产企业,出口产品为我司自产品,没有收购非自产品再直接出口的情况,那是否不需要备案这条所列购货合同,直接装订第2.3条所列的装货单及运输单据即可?
- 老师,你好!我司为杭州外贸出口企业。1.根据此公告的理解是:只要是出口企业,不管是外贸出口还是生产型的出口企业(除改公告的第11条)从8月1日开始都要提供收汇材料。是这个意思吗?2.同一票收汇,包括了几票客人要求出口到不同地方的货物,那这个收汇材料要怎么样提供?望及时回复!谢谢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请发我一份,邮箱zhongyuting@sunparl.com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