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老师您好,请问对外承包出口设备(当时未收汇、未退税)回国怎么办理未退税证明?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有哪些流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条第三项说办理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要提供“2.出口发票(外贸企业不需提供)”,请问这里的出口发票指的是什么发票呢?国内购买时的增值税发票还是报关用发票箱单的这个发票?谢谢!

您好!一、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出口企业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携其到海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委托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的,由委托方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并转交受托方。申请开具《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时应填报《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1.出口货物报关单(退运发生时已申报退税的,不需提供);2.出口发票(外贸企业不需提供);3.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退运发生时未申报退税的、以及生产企业本年度发生退运的、不需提供);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二、具体流程企业可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6/n810795/n810878/n1567971/c1638854/content.html。三、出口发票是指出口专用发票,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后,在VPDN中开具的出口发票。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82476.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