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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呀,在检测系统里面做预收款报告,是不是在预收款新增那里面新增,填上预计出口日期和要报告的金额,提交成功了就可以了呀,还要不要其他的操作了,我们的预收款的预计出货日期是3月30号,是不是到时候货出了还要到监测系统里面删除预收报告呀?

您好!报告步骤没有问题。超过30天以上,已经报告的预收货款不需要删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5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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