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公司是新企业,做进口业务。按照合同3月份刚汇出一笔外汇,现在外汇局通知我们在汇款3个月后做辅导期报告。有几个问题不懂,向您咨询:我们的合同分4次付款是分预付款第一笔、到货后付第二笔、项目完成后第三笔、验收后第四笔。1,请问我应如何在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操作?2,我分别在什么时候在网上新增报告?汇款前还是汇款后?有规定时间吗?3,是新增预付款,还是新增延付款?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