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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预收货款额度等注销后是否可以恢复,可是,每次提款登记,注销完一笔预收货款后发现电子口岸系统里的预收货款可收汇余额总是减少,减少金额刚好是注销金额,同时增加一般贸易出口报关单可收汇余额,增加金额刚好是注销金额。这是为什么呀,那等预收货款额度为0时,是否就不能收汇了呀,盼复,谢谢

您好!企业发生预收款时,在信贷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后,预收款额度激活可用。货物出口后,企业办理注销登记,也就是说明货物的余款将不在预收款额度下结汇,只能在相应的贸易方式额度下结汇。但是一般情况下一般贸易可收汇额度的增加是根据海关传输的报关单数据来增加的,不是根据您的注销金额。另外如果是预收款的话,必须在预收款额度下结汇,如果额度为零,只能在货物出口后,在一般贸易额度下结汇。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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