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地点在杭州,属于外汇改革试点地区。前几日做了公司的第一笔报关,我想问的是:1、在货代给我们送回核销单之后,我们需要首先在电子口岸进行交单和数据报送么,具体是怎么操作的?2、货代送回的核销单包括:核销单、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报关单收汇核销联,因为我们公司属于外汇试点地区,是不是就不需要携报关单、核销单和水单去外管局办理收汇了?如果要,需要对这些资料做什么处理?这个水单又是什么?谢谢。
- 收外汇又有多收的海运费又有下一笔预收怎么报告,比如收到USD31000(其中包含海运费和下一次出口的预收),本次出口以FOB价格报25000,海运费是USD1700,下一次出口的预收是4300,这里的海运费已经进入待核查了,不报告会形成不匹配怎么办,不是要求参加贸易信贷的数据不让参与差额报告吗?怎么报告,有点不太明白。要是业务员按CFR报关就好了就是26700,但是现在出现不匹配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