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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请问我公司向电器公司购得空调一台,取得增值专用发票一张,金额为2094.02,税额为355.98。但发票有折扣,金额为-100.85,税额为了-17.15,这样实际金额为1993.17,税额为338.83。请问账务如何处理,增值税申报时用不用对折扣部分进行填列。

您好!如折扣直接体现在同一张发票上,则按折扣后的金额计算成本,折扣不需要单独记录。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36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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