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进口的,因公司业务不熟悉未能及时付汇,超过了90天,然后公司向外管做了情况说明,因合同金额大,需分两次付汇,请问,如果给外管的情况说明上面写了具体日期的付汇时间,是否要严格按照那个时间当天去付款?能否延迟一两天或是两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