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生产型企业,出口产品所取得的国际货代有限公司开具的代理海运费和保险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企业购买的设备既用于增值税项目,也用于营业税劳务,请问该设备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听说2009年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可以认证抵扣进项税额了,请问小汽车是不是也可以抵扣呢? 我单位将自产的机器设备自用,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并用于自己企业生产产品,请问是否需要视同销售?若将生产的机器设备出租,是否需要视同销售,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如果是先自用后出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