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去年12月3号和12号出了两票货,是放账给客户,没收定金,现在客户还未付全款,现在做延期报告是不是已经超过报告期限了?是不是得去外汇局做现场延期报告?得准备什么资料去?还有就是对企业有没有影响?谢谢!
您好!是的,已经过了报告的期限,企业需要到现场报告,准备情况说明,详细说明需要报告的内容,以及证明的材料。
http://www.cpa.js.cn/show/61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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