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公司,由于业务需要2011年11月委托口岸地区一家代理公司以我公司名义进口一笔货物金额4万美元,由于不懂外汇管理政策,就直接把人民币给代理公司,由代理公司进行了付汇,但货物贸易改革之后显示我家总量核查指标异常,请问我家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另外在货物贸易改革之前使用的进口政策,我家是正常的,请问新的政策可以对我家的这笔业务进行规范吗,适用吗?
您好!新的政策核查的是整一年的数据,所以新政策适用您这笔业务,企业如果直接付人民币给国内企业的,建议企业和当地外管说明情况。否则会造成企业指标异常。
http://www.cpa.js.cn/show/591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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