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们有一票出口的货是2011年3月份出口的,还有354.03美元没有收进来.(具体收货款日期也不确定)那么现在是不是得去外汇局现场报告了呀?具体需要带哪些文件呀???354.03美元这么少的金额也一定要去吗???
您好!相差金额不大对企业总量核查影响也不是很大,如外管局要求企业报告的,可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告:1)情况说明(说明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需报告的事项和具体内容); 2)外汇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527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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