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你好,我有一个全预收货款的合同,总金额是87600美圆,客户分2次汇钱,第一次汇了20000美圆,涉外收入申报单上显示到帐的是19962美圆,第二笔67600美圆还没确定什么时候汇,请问我在做第一笔钱的提款登记的时候“收汇金额”和“该出口项下预收货款金额”该怎么填?谢谢

您好!预收货款合同计划收回的预收货款金额与实际收回的预收货款金额不一致,在提款登记时,应登记实际收到的预收货款金额。根据您的描述,收汇金额可登记19962,该出口项下预收货款金额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小于或者等于可收汇金额。当然企业也可以根据合同,第一次提款登记时,将两次的预收款一次登记。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929.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