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出口一批配件总值50万美元,收到对方预付款15万美元,但是这批货物要分两次出口。第一批出口货物的总值是10万美元,第二批为40万。我按照正常程序做了合同和提款登记。第一批货物出口之后我在系统上做了注销登记,注销的金额是第一批货物的总值10万美元,因为预收款是15万,所以只能分批注销,剩下的5万美金等到第二批货物出口后再注销掉。但是我注销掉10万之后,系统相应地在一般贸易项下扣减了10万,但是我查了预收项下并没有返回我10万的额度呀,这是怎么回事?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这是正常现象,因为预收货款一旦注销即会在一般贸易项下扣减,且一般贸易额度是根据报关单总额来确定的,企业第一批出口是10万美元,且预收也登记了10万同时结汇,那么货物出口后在一般贸易项下扣减10万,即达到了收支平衡。企业一旦办理注销,系统即会返还10万额度,这个额度是供企业下次结汇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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