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改革后的外汇管理规则(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汇发[2012]38号),对境内企业经营转口贸易的理解如下,请确认:1)转口贸易不限于保税区内企业,一般企业只要有进出口经营权就可以操作;2)转口贸易先收后支,不涉及到进口环节关税、增值税;3)转口贸易的价差,视为代理收入,征收营业税。谢谢! 在该公告中提到全国自2012年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企业办理出口报关时不再提供核销单。那出口企业要怎么操作呢 ?请详细说明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