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是商贸辅导期一般纳税人,2月第一次有出口,进项发票也是2月份开的已认证过,我想问下在填写增值税申报表二时,第二栏18项“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不得递推进项额”要填写吗?要的话填写什么?还是在申报2月份的增值税时直接在第三栏24项“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为申报抵扣”填写我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