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外汇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预收货款控制规模”是按企业前12个月的出口收汇总额的30%计算出来的参考值。电子口岸核查系统中显示的预收货款可收汇额,是企业当前可用的预收货款实际控制规模。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51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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