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我们公司8月份的时候进口了一批货物,跟客户约定是进口后看到货物的质量然后再付款,没有预付款。货物进口后我们发现质量与客户协商的有点问题,就一直没有给客户付款,现在货物进口已经快五个月了,我们还没有办理付汇,在外管局那边也没有做备案,现在已与客户协商好,在今年年底前付汇,请问下,这个是不是已经超过进口付汇时间呢,我们付汇时需要什么资料呢
- 新政策下出口收汇、进口付汇时间有要求最长多少天吗?还是时间没有限定,只要按时向外管报告就可以了吗?
- 请问如果我要在4.1日首次付款部分定金的话进口机器设备的话是一定要在3个月内就必须进口报关核销吗 ?关于付汇跟进口报关有具体的相关规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