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当初客户和我们定的是三套设备,合同上做的也是三套设备的总金额。客户方打过来的预付款也是按照总合同金额的付款方式。预收款来之后,我就按照总合同的金额等信息进行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前两天客户打电话说三套设备想分两次出货,并且是运往不同国家。如果这样的话,到时候还需要重新做合同吗?外管网上的合同登记以及提款登记的注销应该怎么操作呢?按照第一批货物出货后注销可以吗?这样的话登记时的总金额就和第一笔货的总金额不一致了,这样应该怎么办呢?

您好!企业可以登记为一个合同,企业不需要重新做,注销是可以分批操作,一次出口注销一次金额,累加起来等于提款登记的金额就可以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20564.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