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之日起30天后,企业对报告数据可以进行调整,老师看这种情况怎么处理,例如我司延期收款业务,出口日期8.1,企业出口后30天内报告,预计12.1收款,结果11.1就收到了此笔款,这样我司就没办法调整了,因为调整是能往后调整,提前收回货款怎么办?现场报告的话外管局会不会把我司直接列入B C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