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 我公司在去年发生一起劳动争议事件,我单位职工在工作时右手拇指受伤,现法院判决要求我公司支付该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及双倍工资合计68000元,试问老师这笔费用是否可以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还有在明年汇算清缴中是否要纳税调整。谢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