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操作指引上所说企业可在实际出口后办理延期付款合同登记,合同登记的时间为出口后90天加上15个工作日,并于实际出口90天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债权登记,可我司有一单出口日期为2009-03-31,由于工作疏忽,到现在还没有登记,系统还能登记吗?不行的话,企业该怎么处理。收不了汇,就核销不了,着急啊!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