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司08年12月办理了一批产品退运,退税系统里当月红冲出口明细,后收到产品退回,现在又重新出口。现货代公司说:复出口的产品不用核销单号就能出口的。那我这个月在退税系统里,当月出口明细要不要录入?能退税的话,要如何操作? 现在外销发票已打出来,当时退运的数量是1285台,可现在的复出口数量是1273台。数量相差12台,是用于测试样品,有没有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