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自己有2家公司A和B,10月10日A收到一笔预付款,但最后货是以B公司的名义在11月25日出口的,但我当时在收到预付款是就即可做了预收款报告,请问现在我需要把那个报告删除吗
- 由于财务操作失误原因,在这次的货到付款方式下对外多付了8000美金(7月初付的),但这8000美金,老外不想退汇,想作为下批货的预付款抵掉,,但是去问过银行了,你这笔款是货到付款,不能把多付的改为预付货款。。然后,如果我下个月会再从这家公司进口一批货物,正常报关,但是会扣掉上次的差额,我要不要在外汇检测系统里做预付款报告,怎么做,以前没做过。。做完预付款报告,以后要不要注销。谢谢。
- 我们有一笔货款是预付的,在30天之内到货,但没有通过海关,是通过快递进来的,不知道是否要在外汇监测系统做预付款报告?谢谢
- 我的预计进口日期是2013年4年25日,付汇日期是2013年4月10日,请问这笔预付货款是需要做预付货款报告吗?
- 你好! 原预计货物在30天以后出货,所以对预付款做了预收货款报告,并填报了预计出口日期。 最后提前完成货物,货物实际出口在收到预付款后30天内,那我们是要修改预计出口日期还是直接删除原先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