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年9月份我司已进口3批货物,已报关,进口增值税也已付。如果超过90天之后付汇需要做延期付款报告,90天内付款无需做延期付款报告,对吗?除了做延期付款报告之外,还需在外汇监测系统做哪些报告?2.做了延期付款报告之后,我在进口日期90天内付完汇,是否要把此项报告删除?除了此操作还需在监测系统做何种登记?3.如果超过90天后付汇,需在系统做何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