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我们公司8月份的时候进口了一批货物,跟客户约定是进口后看到货物的质量然后再付款,没有预付款。货物进口后我们发现质量与客户协商的有点问题,就一直没有给客户付款,现在货物进口已经快五个月了,我们还没有办理付汇,在外管局那边也没有做备案,现在已与客户协商好,在今年年底前付汇,请问下,这个是不是已经超过进口付汇时间呢,我们付汇时需要什么资料呢
- 如何删除延期付款报告,是从“延期付款报告删除”中吗?但是它不是只对当前日期30天内的报告才可以删除,30天后的怎么办?还有进口付汇期限90天,是指货物实际进口后90天内付款,那么是指进口日期90天吗?
- 请问,进口付汇期限90天还是从签发日期起计算吗?如果我报告了一笔延期付款,在60天我又把这比款项付了,要怎么办?
- 进口报关单上海关签发日期为2011年4月22号,那付汇期限最迟为几月几号?谢
- 进口付汇期限为几天,超过期限是否转内销处理
- 出口核销期是180天,当然由于要退税必须在90天之内核掉,那进口是不需要退税的,核销是不是可以在180天内?
- 我是说是按照报关单上进口日期那一栏,还是报关单右下角的签发日期算?
- 请问进口付汇期限规定的3个月,是按报关单上进口日期算?还是报关单右下角的签发日期算?因为有时签发日期比进口日期要晚一个月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