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师您好!如果一笔报关单上的货款对方分几期付款,且有些在30天以上90天内,有些又在90天外(不能确定余款何时收汇),但延期报告调整中好像不能更改金额,这样的情况是不是一定去现场报告?像这样分期收汇的话,是不是也应该逐笔报告?具体应该怎么操作?谢谢!
- 老师,如果不知道是不是在90天收到货款,延期报告应在30天内做,还是在90天内做?
- 老师,您好!请问在我不能确定收汇时间的时候,我是否都可以先提交延期报告?如果后续这笔金额又在90天内收汇的话,再在系统直接删除就可以了吗?还有,因为报关单有时都不能在30天内回到我公司,那么我是否可以根据电子口岸中的资料直接进行新增延期报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