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有个单子,我提供给报关行的资料DDP报关,报关行报的是CIF,我将国外的关税等费用写在杂费上,按我的理解,FOB价=DDP价-运费-保费-杂费,可财税收到的信息为FOB价=DDP价-运费-保费+杂费,因此FOB价大于CIF价,很不合常理,财税要求我司叫海关重传信息,FOB价作出相应更改,我不知道电子口岸上的统计美元价,也就是FOB价,是系统自动计算还是人工计算?杂费是减是加才是正确?出现这种问题海关是否可以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