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两个问题想要请教:1 如果我们银行收汇收入大于出口金额(有些老客户都会多付售后服务金到我司待核查账户)该如何操作?然后新政策规定30天之内要做报告,如果我们有一批出口货物,总金额是10000美金,然后是由两个不同的客户汇过来的,A预付了5000,距离出口日期是45天,B付了5000美金,距离出口日期是15天,这样的话,该如何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