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师,您好我司有一批货物退运至上海,现在需要办理进口清关手续(该货物属于已核销退税)。我司委托的货代告之需要向海关提供外汇管理局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已核销证明(货物退运)》。经与我司属地外管局的交涉,外管局拒绝出具上述证明,理由是8月始外管局核销单系统已关闭,无法出具这一证明。这一说法使我司很难继续办理退运进口清关手续。请问,海关对于出口退运货物办理清关手续中提供该已核销证明是必须的文件吗? 如必须,先怎样到哪里才能办理这个文件?
- 您好: 我司有一票货物,HS编码为6403400090,用手册于2008年11月06日出口到澳大利亚,现在因客人拒绝付款,所以打算再运回来,但手册已经结案,这种情况下,我们是不是要交进口关税,关税税率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