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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司有一批货物退运至上海,现在需要办理进口清关手续(该货物属于已核销退税)。我司委托的货代告之需要向海关提供外汇管理局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已核销证明(货物退运)》。经与我司属地外管局的交涉,外管局拒绝出具上述证明,理由是8月始外管局核销单系统已关闭,无法出具这一证明。这一说法使我司很难继续办理退运进口清关手续。请问,海关对于出口退运货物办理清关手续中提供该已核销证明是必须的文件吗? 如必须,先怎样到哪里才能办理这个文件?

您好!在核销未取消之前,确实应该办理已核销证明文件,证明该笔货物已经收款且已经核销;但核销取消以后,所有进出口货物都不需要再办理核销手续,不核销也就不存在已核销证明,因此建议企业与申报地海关说明情况。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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