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师,我想请问一下在《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细则》规定,企业应该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报告,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业务。但我单位有时候与客户签订的先预付一部分,剩下的是在见提单的情况下才电汇余款。那我们要怎么操作才好呢,2.有没有详细业务指导书可以供企业参考?方便的话, 发到我的邮箱1813211530@qq.com
- 2011年12月1日以前,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是按照签发日期计算,现在为什么是按照进口日期计算90天的?
-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A类企业,监测系统中有包括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和预付货款报告,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和延期付款报告。我的疑问是这个时间是怎么来计算的?预收货款报告是不是按我收到钱的当天来计,那预付是按我付钱当天来计算?那延期的收款和付款又是怎么计算,忘能详细说明一下,万分感谢!!
- 你好,对于A类出口企业而言,没有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等问题出现,是不是不需要登录监测系统中登记任何报告的?
- 老师,你好,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以90天以上(不含)信用证方式结算的贸易外汇收支需要在系统中报告,30、90天是指出货后的30、90天吗?谢谢提问者:CHEN1987 2011-12-01答复: 您好!这个时间指的是合同中签订的延期收汇时间与货物出口后的时间差,也指的是企业收到预收货款的时间与货物预计出口时间的时间差。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麻烦再说的明白点,能否具体举个例子,比如出口日期是12月1日,谢谢
- (一) 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二) 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三) 以90天以上(不含)信用证方式结算的贸易外汇收支;老师这几句话里的,30天以上90天以上是什么意思呢?
- 老师,你好,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以90天以上(不含)信用证方式结算的贸易外汇收支需要在系统中报告,30、90天是指出货后的30、90天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