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公司是A类企业,监测系统中有包括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和预付货款报告,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和延期付款报告。我的疑问是这个时间是怎么来计算的?预收货款报告是不是按我收到钱的当天来计,那预付是按我付钱当天来计算?那延期的收款和付款又是怎么计算,忘能详细说明一下,万分感谢!!
您好!对于预收货款,预付货款,30天指的就是实际收到预收款或付出去预付款,在货物进出口日期前30天的情况。对于延期付款、延期收汇以及信用证方式结算的90天,指的是货物实际进出口日期后90天后收汇、付汇的情况。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7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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