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30天以上的预收货款是不是可以概括为收汇日期比实际出口日期早31天--90天. 90天以上的延期收款是不是可以概括为实际收汇日期比出口日期晚90天以上. 我想举个例子,麻烦老师可以帮我讲解下: 4.30出口 3.2收30%定金 4.2收20%定金 余款收到货付 请问下老师我要报告哪几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