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申报申报表时,在主表的23栏里多填了180元,下个月申报时该怎样冲回?当时做的分录是借:管理费用180 贷:现金180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180 贷:营业外收入180 老师,您好!1:收到的2012年4月12日开的防伪税控服务费发票400元根据新的国税文件执行,该发票是否直接在报税的时候填到申报表里的23栏应纳税减征额里面,需要到国税备案什么的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