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出口日期2011年6月11日,签发日期2012年3月8日。因为这批货出口时查验,认定HS编码不符,货先放行了,但到最近才处理完毕,报关单上也改成了新的HS编码。当时由于不知道会归到哪个HS编码,所以退税申报没有报。这个还能申报退税吗?能或不能都要怎么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