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公司与8月4日,9月1日,9月3日,9月22日出口4笔货物,这4笔货物的报关总金额为USD80978,。8月4日,9月1日,9月3日,这三笔货款我都申请了延期收汇,预计收汇日期为2013年1月。我公司与11月29日,收到该4笔货款,收汇金额为80735。我将这3笔延期收汇的日期均调整为11月29日,1)这种操作方法对吗?2)收汇金额比报关金额相差USD250.会不会对外汇监测有影响?谢谢
- 老师你好,我司有一批货是在12月31日出口的,是做信用证90天付款的.所以我在1月16号已做了延期登记报告.可现该信用证在银行已承兑并做了福费廷,变算在30天后,90天内收到货款了,对吗? 请问在系统中是否可以做调整或删除?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