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外管系統改革之後,貨到註銷和收付款核銷已經取消了是嗎?全額預付款后,貨到了,不需要再在外管局檢測系統,外管局,或者銀行進行任何的操作了嗎?但是我在外管局監測系統中,預付貨款報告和延期付款報告新增中都可以看到這筆付款和貨物進口的是否要進行報告的提示。想到這筆是預付款,那延期付款我要怎麼樣報告啊,還是說不需要報告。這筆預付款是全額并切是在30天之內支付的,希望得到您的回答,謝謝!
- 老師,您好!有個問題想請問下。我們2012/11/27號預付過一筆外幣貨款,該批貨物于2012/12/2號進口。但是在國家外匯管理局應用服務平臺上的預付貨款報告和延期付款報告上都可以查到這筆記錄,請問,我們收到貨物后還需要在外管局監測系統和外管局進行哪些相關的作業。希望能夠得到回答,萬分感謝!
- 我公司是A類企業﹐有1帳報關單進口日期是2011年8月﹐在2011年12月付匯后﹐在外匯監測系統做延期付款報告的時候﹐系統提示“該筆進口數據的進口日期在當前日期30天前﹐請到外匯局辦理延期付款報告”,可是<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條是說“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等信息”。所以不明白為什么監測系統不讓做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