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请问,超过30天且90天内无法收到的货款,没有申请延期报告的部分该怎么操作。因为之前的都是等收到钱在在以前的系统登记合同及债全登记,那部分单子都是在超过90天未超过210天地,现在新系统又说超过30天的,要到外观局办理延期,外管局会处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