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企业在出口前收到客人货值50%左右的预付款,并按实收金额,及时做了《预收货款报告》。货物在报告预计日期当月实际出口,报关金额为实际交易金额,明显大于报告中的部分预收金额。客人即将支付余款。请问平台上还需要做什么操作?1、预收报告有没有问题,是否需要调整或其他登记。2、这种情况下,余款在出口30天内收到的话,是否需要报告?非常感谢!
- 1、您好,货物已报关出口,如果在90天以内收到货款的话,是否需要报告?
- 老师,感谢您刚才的详细回答。再请问一下,如果是没超过30天以上进口的,是否需要报告预付款?同样,如果是进口后90天内付款的,是否需要报告延付款?
- 老师您好,这个是否需要报告?谢谢!
- 以货样广告品A方式进出口报关的业务,进出口后没有货款收汇,没有进口付汇是否需要作外汇检测系统报告?
- 你好,我司今年9月监查结果显示,总量差额为-50.87。经自查,发现为几笔2011年9月进口报关,但2011年10月才进口付汇的业务造成的影响。因2011年9月已经不在统计范围内,所以造成了付汇额大于进口额。想请问这种情况需要现场报告吗?因此种情况去年经常发生,所以可能会连续几个月总量差额不正常,这样会对公司造成降级影响吗?
- 老师你好:我司30号出口货物金额20800元。11月6日收汇30840(其中有30号出口货物款剩余为下周出口货物的订金款(预付款))此笔是否需要报告延期收款,其中差额是否需要报告,入不报告延期,可否报告为预收,下周出口货物金额4万左右,也有差额,请教老师?
- 你好,我司有一批不干胶辅料从香港进口,货款由我们支付,请问这需要向外管报告吗?还是要在监测系统怎么操作的?谢谢~
- 提问: 你好,我司有一批不干胶辅料从香港进口,货款由我们支付,请问这需要向外管报告吗?还是要在监测系统怎么操作的?谢谢~您好!您所指的不干胶是否进口单位并非贵司但由贵司支付货款,如果是的话,相当于有付汇没有进口,建议企业做差额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老师,进口单位是我们公司,货款也是我们支付,这样的话还需要报告吗?
- 老师,您好!我司是6月份付的预付货款,货物是8月份进口报关的,8月1日新政实施,但距离付款日已超过30天,请问是否需要报告,是去外管局现场报告吗,报告的话,是否有期限,在进口报关日,多长时间内必须报告吗?不报告是否可以?如果需要报告的话,都需要什么资料呢?
- 1.香港付汇,出货地为迪拜是否可以?2.T/T方式出口后50天后收款,是否需要报告?3.我司和国外买家的代理签订合同,国外买家直接给我们汇款是否可以?
- 老师您好!我司七月份收到两笔预收货款,大约本月底或者下月初两个单子会报关出口,到时候会超过一个月的时间,请问是否需要报告呢?还有一个问题,我们不确定收汇和出口日期是否超过一个月而报告了,但是实际日期小于一个月的话,我们是否需要删除那个报告呢?什么情况需要修改报告,删除报告和调整报告呢?谢谢!!
- 老师您好!我司有一笔超过90天的预收款,当时款到就结汇了,金额是:计划8月底出运。我们已经电话咨询过外管局老师是否需要报告,他们说可以不报告。请问:在多少范围内不需要报告?还是因为A类企业不需报告呢?
- 老师,你好,我想问下,8月1日以后实施新政,那8月1日以前收汇的是否需要报告?是不是8月1日以后收到的款项才需要进行报告?
- 进口付汇抵减出口收汇超过180天是否需要主动报告?例我公司180天以前进料80万,180天以前出口100万,由境外关联公司代收付境外货款,差额20万由我公司向境外公司收汇,是否需要报告,在少付汇差额报告还是特殊交易报告或者其他哪个功能报告?
- 进口付汇抵减出口收汇是否需要主动报告?例我公司进料80万,出口100万,由境外关联公司代收付境外货款,差额20万由我公司向境外公司收汇,是否需要报告,在少付汇差额报告还是特殊交易报告或者其他哪个功能报告?
- 老师,我们有个情况,就是去年8月份出口报关了一批货,后来发现报关金额错误,去更改,到今年2月份才改好,相差8万多美元,好像说报关日期是没更改的,就是金额改了,那请问这个情况我们需要报告吗啊,做什么报告,我系统里看了看没这个金额的,谢谢啦
- 老师您好!第一:最近收到一笔货款,但是现在据知要明年才能发货,刚刚在外汇管理平台做了申报,记录下申报单号,之后是不是要在预收货款报告中的预收货款报告新增中添加就可以了。但是我目前还不知道具体出口日期,我是不是可以随便弄个日期?第二:另一笔货款是合同金额少,但是是在30天内出口的,是否需要报告?
- 老师: 你好! 我公司有一笔9月14号出口的货物,收到货款的日期估计在12月28日,已超过90天,请问我应该在货款收到后30天内作报告,还是现在就到当地外管作报告? 谢谢老师!
- 老师您好,我现在有一笔外汇,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是应该要出货的,但由于国外客户船期延至2012年1月份,客户按照合同已于12月12日先将货款汇给我们,这种又不算是预收款,就是延期出货,像这种情况,要不要报告的呢?谢谢
- 我们公司有票货11月份出的,90%LC11月已经收到,10%TT款要明年才能收到,收款日期肯定是要超过90天,因为不用核销,我们财务几经准备去办理退税手续了,请问要不要在新的外汇系统上写个报告呀? 该怎样写
- 老师您好,情况是这样的。10月12号收到的预收货款,客人分2次付尾款(11月30号和12月2号收到的尾款),货物在11月22号已经出掉了。且当时没有在服务平台做预收货款登记。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要到外管局现场做报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