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有一票货物是出口到利比亚的,做了预收汇款登记,预计的出口日期是2011年3月25日,但因利比亚陷入动乱,货物一直都没有出口。现在外汇政策改革了,需要在《货物贸易外汇检测系统》 做预收货款报告嘛? 还是需要去外汇局做现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