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办理哪些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在付汇、开证、出口贸易融资放款或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前,持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外汇局登记?
- 老师,你好!由于对新政策不了解因而产生很多疑问:1、我单位12月1日前已出口的但货款要在以后收齐的,收汇时间上肯定要到12月以后了。问题:我们12月之后收到这些货款的时候需要在贸易信贷业务报告中报告吗? 2、我单位12月份前收到的出口贸易融资业务项下的贷款,这些都是通过待核查户后转到经常户的,改革后这类贷款是不经待核查户的,问题:当我们还贷的时候需要怎么操作才能跟新政策衔接起来。
- 请问,公司贸易融资贷下来的外汇款,怎么会在核销系统里显示水单信息,这笔款要不要核销的,如果不核一直在系统里放着行吗?还有12月1日后用新系统后,货物流和收汇流不是会对不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