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跟外商签订两份完全一样的合同,共计60610.4美元,第一笔预收货款为18157.62美元,第二笔合同预收货款为21180美元,做两次提款登记和两次合同登记,现在第一笔合同已经出口,金额是30305.2美元,请问注销登记里的出口金额填30305.2,注销金额填18157.62吗?那么30305.2减去18157.62余下的金额会不会出现在一般贸易项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