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要出一票货物,是纺织品围巾,现客户要求,从境内货源地杭州发EMS到西藏樟木口岸,然后在委托樟木那边的报关公司报关,核销单等报关资料是我这边从杭州寄过去的,这样是否可以操作,杭州这边的核销单能在那边用吗?那我的备案口岸是否就是樟木?那目的港是什么呢,也是樟木口岸吗,因为过了这个口岸就是尼泊尔了,客户可以直接在樟木口岸清关了?这个是不是属于一般贸易啊,还是说边境贸易和一般贸易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