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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要出一票货物,是纺织品围巾,现客户要求,从境内货源地杭州发EMS到西藏樟木口岸,然后在委托樟木那边的报关公司报关,核销单等报关资料是我这边从杭州寄过去的,这样是否可以操作,杭州这边的核销单能在那边用吗?那我的备案口岸是否就是樟木?那目的港是什么呢,也是樟木口岸吗,因为过了这个口岸就是尼泊尔了,客户可以直接在樟木口岸清关了?这个是不是属于一般贸易啊,还是说边境贸易和一般贸易有区别?

您好!从杭州寄过来的核销单是可以在其他口岸使用的,但是企业备案的口岸应该是账目口岸,但是目的港应该写具体尼泊尔的具体港口或者城市,而不是写国内的樟木,边境贸易针对的是小额贸易,而且不是所有的港口都能使用边境贸易的,根据您的描述,建议您按照一般贸易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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