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我公司是生产型加工贸易企业(进料加工)。此前与国外客户签订了采购合同,从国内保税区提取了双方合同约定的货物。当时已在海关处办理了进口报关手续,享受了保税(免交关税和增值税),且取得了进口报关单一张,主要内容为“运输方式:非保税区 贸易方式:进料对口 征免:全免”。请问就此份进口报关单在国税办理免税时,能否办理免税?
- 您好!我公司是生产型加工贸易企业(进料加工)。此前与国外客户签订了采购合同,从国内保税区提取了双方合同约定的货物。当时已在海关处办理了进口报关手续,享受了保税(免交关税和增值税),且取得了进口报关单一张,主要内容为“运输方式:非保税区 贸易方式:进料对口 征免:全免”。请问就此份进口报关单在国税办理免税时,是否也享受出口退税“免抵退“政策啊? 谢谢!
- 老师,您好!我单位是生产型出口企业,有批货物是先出口到保税区,再转出口。但入到保税区后货权就发生了转移。因为报关单上的运输方式为非保税区,国税对我们的出口退税就产生了疑问,认为我们不能退税。报关行给我们的解释是:货物从保税区外进入保税区,运输方式为非保税区这是海关的规定,并且转移的货权公司不退税,就应该是我公司退。请问仅仅因为输方式写的非保税区我们就不能退税吗?谢谢!
- 我单位货物入保税区后货权转移给A公司,“货物从区外进入保税区后,海关不予签发退税证明联。待货物从保税区实际出口离境后,海关将签发退税证明联,此时企业可申请办理退税。”海关已经将退税证明联签发给了我公司,而不是A公司,是不是说我公司就可以去办理退税?可是国税现在认为“非保税区运往保税区的货物不予退(免)税”,那我们该怎么给国税局解释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