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谢谢平台老师的回答:http://www.zjport.gov.cn/ask/questionDetailt.jspa?fid=201005130009 老师您说:若实际收汇金额填少了,建议企业再做一次提款登记的追回即可。是不是意思就是:在新登记一笔一样的预收货款提款登记,只是里面的收汇金额写上此差额(就是实际收汇金额和我填少的金额的差额)就行了?谢谢,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