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从美国寄回一个Nikon s210数码相机,该相机总价值102美元(合人民币700),寄的包裹中附带了相机的原始购买收据,但入关的时候,海关按照2000人民币估价,收400人民币关税。此关税收取明显不合理,请问海关为什么不查验收据,按照收据的20%收取关税? 我应向何处反映情况?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