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上海的外贸公司,新企业,远期收汇是出口180天以后收到钱,现在我们有一笔货是做D/A出口的,需要在提单日后150天内付款,这次提单日和出口日是同一天。是否需要做远期收汇备案,有没有规定,新企业必须在90天内收汇核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