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香港网站网购了一些化妆品邮寄到昆明,大概600人民币的东西,现收到通知需要缴纳行邮税。我查了行邮税的有关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下同),免税额为400元。对免税额为400元的概念不是太清楚,请问是以我600元物品收税,应该是(600-400)*50%=100,收税100元;还是600*50%=300,因免税额400元,不用上税?请回复,谢谢